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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人也包二奶

小雲 資料來源︰http://mypaper1.ttimes.com.tw/user/Germany/file_combine.php?File=318464_2001-07-28_03-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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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為了包二奶的事台灣大陸兩地吵翻天。其實,古今中外,包二奶的傳統歷史悠久,淵遠流長,從古時候的三妻四妾,到今天的情婦、女朋友、第三者、小老婆、二奶,稱謂不同,意義是一樣,即「婚姻之外的性伴侶」。只不過,時代不同,目前受一夫一妻制的法律保障,包二奶這種行徑,已從過去的天經地義變成觸犯法條,因應情勢,不得已只好偷偷摸摸,化明為暗。

此事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全世界差不多,德國也不例外。根據問卷調查統計,大約有將近一半,即百分之四十九的德國男性有婚外情,在離婚如同家常便飯的國家,居然還有必要搞婚外情!?似乎不風流便非好漢,衛道人士一方面搖頭大嘆人心不古,另方面證實的確有其普遍需求性。根據這個現象,令好奇的是,為什麼男人要包二奶或搞婚外情?

關於這個問題,德國外遇心理學家史密德包爾(Wolfgang Schmidbauer)回答得很妙:「這個問題應該反過來思考,為什麼有些男人不敢外遇?」他認為婚外情是正常生理趨勢,因為,追求性滿足屬於人類天性,尤其是男性,更需要靠外遇來肯定性能力,再深一層探討,其實最主要是自戀情結作祟性,女朋友多性,表示有能耐征服女性,顯然吃得開,比身邊其他男人技高一籌。

說得更露骨一點,史密德包爾分析,在今天這個社會,男人與其花錢嫖妓,倒不如找一個固定的伴侶,不僅較安全衛生,同時還有真情存在,但副作用是,對家庭的危害性可能大一些。斯圖佳特的婚姻專家蘭絲朵芙(Maja Langsdorff)女士在她的新書《情婦》(Die Geliebte)中表示,最後反賓為主,取代正室地位的二奶,比例基本上不高,大約十分之一左右,而且通常並非男方主動願意,而是二奶堅持的結果。但蘭絲朵芙警告她們不要高興得太早,二奶雖然勝利,得到別人的丈夫、父親,這個男人同樣也帶來一堆和前妻及其親屬和子女之間糾纏不清的問題,強摘的果實不見得甜美。

另外,和台灣單身公害最大不同的是,德國情婦一般經濟獨立,不需要男方供養,年齡介於三十到四十,大半以已有一次婚姻紀錄,三分之一甚至屬於單親媽媽,伴侶通常較年長,至少大十歲以上。至於接觸的途徑,百分之三十八因工作關係,百分之十八透過網路,再其次是在酒吧,或透過親友認識。再者,走上這條不歸路,多少有幾許無奈,百分之七十一承認是「初犯」,第一次介入別人家庭,雖無意破壞別人家庭,因以心相許難以自拔。而且,根據女性特有的直覺,百分之四十的正牌老婆多少心裡有數,不知情的雖過半,但往往紙包不住火,通常不久便東窗事發,所以這種婚外情關係很少能維持五年以上,百分之七十都在兩年以下,最後結局,可想而知,不是離婚便是和情婦一刀兩斷。

所以,美國卻有一位外遇成精的作者,為了幫助外遇情侶天長地久,專門寫書教人如何讓婚外情不外洩,目前在德國暢銷。他在教戰守則中提醒同志:一、儘量不要找公司同事,因為瞞天過海成功的比例太低;二、在家裡切忌喜形於色;三、連絡時最好使用公共電話;四、刷卡會留下蛛絲馬跡,上旅館、餐廳儘可能用現金付帳;五、減肥健身不可太積極;六、不要買一些太性感的貼身衣物,最重要的一點是,研讀這本《婚外情教戰手冊》要隱密,趕快看完勞記在心,馬上丟掉或燒毀為上策。

當然,敢明目張鼓吹婚外情者,畢竟是少數異類,在倫理道德的約束下,社會大眾視仍二奶為毒蛇猛獸視,因此,這些第三者倍感鬱鬱:「我們不是吸血鬼或妖精,我們也是人!!」前陣子,一些德國情婦不甘長期躲在陰暗的角落,扮演遭人唾棄的角色,於是,在一位現年三十八歲的資深情婦─「茱莉葉」(化名)號召下,架設了「情婦網站」(www.diegeliebte.de),提供吐槽園地,讓同病相憐的女人,彼此打氣加油,有一個互相交換情報的地方,半年多來上網人數已達六萬人,可見功德無量,造福不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