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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上門捉姦 反被恐嚇 丈夫坐牢罰款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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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上門捉姦 反被恐嚇 丈夫坐牢罰款

中國報 2008/07/09

(關丹8日訊)妻子上門捉姦反遭丈夫以鏟子恐嚇傷人,無情丈夫今被判監禁3天及罰款700令吉。

被告是來自關丹縣飛機場路甘榜班當,現年38歲的安努亞奧斯曼。他今午被帶上關丹第1地庭面對審判,主審法官為莎麗瑪哈欣,警方主控官是阿茲曼首席警長。
以鏟子恐嚇

被告被控于本月6日中午12時,在關丹縣通往林明路的英庇央古住宅區1間民宅內,以一支鏟子恐嚇上門尋夫兼捉姦的37歲妻子,並表示將致傷女事主,觸犯刑事法典506恐嚇條文,罪成可面對監禁不超過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聆聽控狀內容后認罪,並向推事指出,他並非有意以該武器致傷妻子,只是希望嚇嚇妻子,促使她離開其女伴住家。

推事過后判決被告恐嚇罪成,監禁3天,刑期從本月6日落網當天算起,同時面對罰款700令吉,或以監禁3星期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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