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公司簡介服務項目真實案例相關新聞客戶問答法律常識

誤信情郎離婚 女被告兩次

蘋果日報 2009/05/25

【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王姓男子,兩年前隱瞞已婚身分與一名鄭姓女子交往,王妻發現後控告兩人妨害家庭,兩人仍偶有來往,前天王男打電話給鄭女騙稱已離婚,「想找回以前和妳在一起的感覺」,約鄭女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後又遭王妻報警查獲,兩人又被依妨害家庭罪嫌移送,鄭女氣憤直呼:「我真的是太傻、太容易相信他(指王男)了!」

妻捉姦怒控兩人
警方調查,王姓男子(三十四歲)雖與陳女(四十三歲)結婚十四年育有一子一女,但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身分證配偶欄仍空白,前年他積極追求在一家公司擔任業務助理的鄭女(二十五歲),騙對方自己未婚,且拿出身分證取信。去年七月,鄭女與王男吵架後王男避不見面,鄭女到王男家找他,才發現王男已婚。前天王妻察覺丈夫出門後暗中尾隨,發現他進入一家汽車旅館,立刻報案。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