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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客兄」被抓包!外遇女反告情夫性侵

NOW news 2010/11/25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縣某科大的劉姓男子因多次與已婚的王姓女子一起討論功課,兩人發展出曖昧情愫,最後發生了性行為,不料被王姓女子的丈夫發現,女子為了挽回婚姻,謊稱自己是被劉男性侵,還將劉男給告上了法院,變成一起外遇女告情夫性侵的案件。

桃園地方法院24日表示,王女與劉男是桃園某科大在職專班的同學,因為討論功課,兩人感情越來越好,結果進一步交往,還曾相約到汽車旅館開房間。

結果不料,兩人傳愛的電子郵件被王女的先生發現,夫妻倆多次因為婚外情爭吵,最後為了孩子兩人才沒有離婚收場。

法官表示,王女為了挽救婚姻,竟然到法院控告劉姓男子對她性侵害,還向警方報案,檢方調查後發現兩人屬於婚外情,法官判決王女虛構事實,依誣告罪嫌,判處王女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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