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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涉妨害家庭 紀淑如記過調職

中央社 2011-02-10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9日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今晚表示,警局督察室調查海山警分局交通分隊長紀淑如與曾姓員警風紀案,確認兩人涉入不正常男女交往,今天下午由人評會開會,將兩人記過處分,並將調職。

市警局強調,警局長伊永仁上任後,相當重視警察風紀,期許員警新的一年在治安工作及交通、為民服務作為上,更加努力。

市警局表示,由於紀姓分隊長與永和警察分局曾姓員警發生不正常男女交往,警局相當重視,由督察室調查後,確認有其事,因此給予明快處分。

市警局督察長薛國材表示,紀淑如疑涉入不正常的男女交往,今天凌晨經男方配偶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督察室調查後,仍待釐清兩人交往程度的細節;不過,依據調查事證,紀淑如已經不適任主管職務,在人事處分與行政處分,將明快調職與記過。

警方初步調查,和紀淑如交往的對象,之前也在海山警分局交通分隊服務,兩人曾因為交往太密切遭檢舉,海山警分局採取防制措施,男方因此被調往永和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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